各二級學院:
2020年為脫貧攻堅收官之年,為深入推進教育精準扶貧,精準地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公平、公正地分配學生資助資源,切實保證學校下?lián)艿闹鷮W金真正落實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根據(jù)《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xiàn)將2020年學校助學金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發(fā)放對象、申請條件:2020-2021學年已參與困難認定,并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
1、持有城鄉(xiāng)低保證、五保供養(yǎng)證、特困職工證、扶貧卡和零就業(yè)家庭證明等的困難家庭學生
2、家庭成員或本人患重大疾病,家庭遭遇重大變故,導致家庭困難
3、一學年之內未受任何處分,學習刻苦,成績良好,無不及格課程者;
4、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或申請勤工助學者;
5、生活勤儉節(jié)約,無鋪張浪費現(xiàn)象,沒有吸煙、酗酒等不良行為者;
6、本年度未享受其它資助者、孤殘學生、烈屬、優(yōu)撫對象和單親家庭子女等優(yōu)先考慮;
7、其它特殊情況導致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發(fā)放金額:每生3000元。
三、申請程序: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各二級學院輔導員、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人簽署意見,評定資助名單,經學院公示三天無異議報學生處助學中心;學生處審核再全校公示五天無異議后確定補助名單報財務處發(fā)放資金。
四、工作要求:各學院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讓全體學生充分行使知情權,要將有限的資金用在真正困難的學生身上,讓學生切實體會到黨和政府以及學校的溫暖和關愛。
1、各二級學院要加強對學校助學金評審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專門的評審領導小組,嚴格按照申請條件、評審程序組織評報工作。
2、各二級學院要加大評選工作的宣傳力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防止評審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3、各二級學院在12月18日前將本院學生名單、材料上報學生處,過期作棄權處理。
4、上報學生處的材料:
(1)《廣州城建職業(yè)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申請表》
(2)2020年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申請學生情況匯總表(電子檔)
(3)2020年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申請學生情況匯總表(紙質版)
學生處
2020年12月14日